2008年10月13日星期一

精明投資 須注意細節

金融海嘯衝擊,投資者變得草木皆兵。萬一真的有金融機構倒下,投資者也可以取得一些保障。但是,要做精明的一群,便要留意細節,減少損失。
  
涉及範圍最廣的應是銀行存款,雖然目前本港的銀行並沒有出現倒閉的危機,但作為投資者亦應了解自己的投資所涉及的風險與保障。近期,最常聽到的言論是,本港有存款保障計劃,即使銀行倒閉,存戶亦能獲得最高十萬元保障。沒錯,現時的存保計劃保障任何貨幣的存款。值得留意的是,有部份存款及金融產品不屬保障範圍。
  
享存款保障先扣欠債
  
原來,補償金額的計算方法為合資格存款減去存款人欠銀行的債務金額(包括信用卡、私人貸款及按揭等),若存戶若要確保自己的存款能得到該計劃的保障,可考慮於每家銀行存款不超過十萬元,而在承做按揭的銀行存放較小額的存款。
  
投資股票方面,若透過銀行投資股票,目前本港證監會設有「投資者賠償基金」,當一持牌中介人(包括銀行及證券行)因為違責事項(包括破產及清盤)而導致投資者蒙受金錢損失,而這些違責事項是涉及港交所上市的證券,投資者便可向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提出申索,賠償額是根據中介人違責日期當日的證券收市價計算,而每位投資者的賠償上限為十五萬元。投資者提供的單據愈齊備,申索會較容易,故投資者宜於平日妥善保存帳戶的單據。
  
基金賠償須細看條款
  
基金方面,則要留意透過銀行購買基金,多數是以代理人名義投資,理論上有關的基金資產不屬於銀行,基金權益應屬投資者所有。有法律人士指出,由代理人名義投資的基金實際權益誰屬,要視乎投資者與銀行間所簽訂的合約條款。
  
柏斯理財董事莊漢輝指,市場上的認可基金均獨立於基金公司的資產,即使基金公司倒閉,投資者仍可取回所投資的資金。
  
至於其他結構產品,則要視乎投資者與銀行間簽訂的條款,及投資者是以個人名義,還是以代理人名義購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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